供應商行為準則

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藥華醫藥」)為新藥研發的生物製藥公司,專注於創新科學轉化成為病患帶來共享價值的醫療解決方案,以永續發展為經營理念,促進人類的健康與福祉,努力實踐「Better science, Better lives」的創立宗旨。

藥華醫藥放眼全球,一路成長茁壯,開發新藥的同時,始終秉持初衷,致力於企業社會責任,重視勞工人權、在意環境永續和商業道德,期誠信經營對社會樹立良好典範。

一直陪伴我們持續成長的供應合作夥伴,是成就藥華醫藥的重要推手。因此,在本公司為 ESG 永續價值努力之際,期許供應夥伴和我們一起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及永續理念,共同承諾遵守如下行為準則,及恪守當地的法律、法規及政策。藥華醫藥也鼓勵供應商要求其下游供應商、承攬商和服務提供商認同並採用此準則,我們承諾定期收集利益關係人的反饋,實施和持續發展本準則。

本「供應商行為準則」適用於全球藥華醫藥集團及其關係企業的所有供應商及其承攬商,與供應鏈中的所有法人實體。本準則所涵蓋範圍有:

  1. 道德規範
  2. 勞工與人權
  3. 健康與安全
  4. 環境
  5. 管理系統

本準則參考《聯合國全球盟約(UNGC)》、《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(UDHR)》及藥品供應鏈倡議(PSCI)《供應鏈責任管理原則》等國際組織所揭櫫之標準。

1 道德規範

供應商的商業行為應合乎道德規範,秉持誠信經營為原則。

1.1 誠信經營

供應商不得進行賄賂或接受賄賂,禁止任何方式的賄賂、貪污、欺騙、敲詐勒索與挪用公款等行為。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或接受任何不合理禮物、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,藉以建立商業關係或影響商業交易行為。

1.2 利益衝突

供應商應避免與藥華醫藥之員工、董事或其親屬產生任何形式之利益衝突。若發現有潛在或實際之利益衝突情形,應立即通報藥華醫藥,並採取適當措施以防止所可能導致的不當行為。

1.3 公平競爭

供應商應遵守公平競爭原則,並依循所有適用反托拉斯法進行業務推展。包含正確的廣告宣傳。

1.4 動物福祉

應以人道方式對待因業務所需的動物,盡可能減少動物試驗之數量、減輕動物之痛苦與壓力,並致力於開發或尋找活體試驗的替代方案。

1.5 資料隱私和安全

供應商應遵守適用的隱私和資料保護法律,並確保客戶、員工、患者及個人資料的保護、安全和合法使用。

2 勞工與人權

供應商應致力於維護勞工的人權及就業權利。

2.1 自由就業

供應商不得脅迫勞工從事非自願的工作,亦不得剝奪或限制勞工人身自由。

2.2 童工及青年勞工

供應商不得使用童工,且僅可雇用當地國家法令規定之法定受僱年齡之青年勞工。

2.3 無歧視

供應商應提供無歧視的工作場域,不得因種族、膚色、年齡、性別、性取向、宗教、政治傾向、身殘、婚姻狀況及懷孕等因素而歧視他人。

2.4 公平待遇

供應商應提供免於嚴苛及非人道待遇的工作環境,避免任何性騷擾、體罰、身心迫害、言語暴力等職場霸凌行為。

2.5 薪資、福利及工時

供應商應依照適用的薪資法支付勞工薪酬,包括最低工資、加班時數和法定福利。

2.6 自由結社與集體談判

供應商應尊重勞工受當地法律所保障之自由結社與集體談判的權利。在工作環境中,勞工能舉報問題或違法行為,而不會招致報復、恐嚇或騷擾。

3 健康與安全

供應商應提供健康、安全的工作環境,包括公司提供的任何居住所。

3.1 工作者防護

供應商應保護工作者在任何工作場所或公司提供的生活區中,免於過度暴露高危害風險(化學、生物、物理)作業,同時提供必要的防護措施,以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。

3.2 程序安全

供應商應制定危害辨識與管理流程,辨識來自化學和生物操作的風險,並防止或應對化學或生物材料外漏的事故。

3.3 緊急應變準備和應對

供應商應識別和評估工作場所和任何公司提供的居住區的緊急情況,並通過實施緊急應變計畫和模擬應變演練,將其影響降至最低。

3.4 危險資訊

供應商應備有危害材料相關的安全資訊,並用於教育培訓,以保護勞工免於遭受危害。

4 環境

供應商應友善環境,採取高效率的營運模式,減少對環境的負面衝擊,維護地球生物多樣性。

4.1 環境合規性

供應商應遵守所有適用的環境法規,取得所有必要的環境許可及登記,並遵循相關作業規範和報告要件。

4.2 廢棄物及排放

供應商應建立污染防治系統,以確保廢棄物處理、廢氣排放和廢水排放之處理、運送、儲存、回收、再利用與管理符合規範。

4.3 溢出及漏洩

供應商應建立災害管控系統,以預防、應變來減輕異常洩漏和排放到環境中。

4.4 資源使用與資源循環

供應商應採取提高營運效率措施,落實循環再利用,以減少資源消耗。

4.5 可持續採購和可追溯性

供應商應對關鍵原物料的來源進行盡職調查,以促進合法和可持續的採購。

4.6 積極保護自然環境

供應商應規範所有營運活動不得對於自然環境產生重大負面影響,積極為土地保育、零淨砍伐(Zero Net Deforestation)之目標努力。

4.7 生物多樣性

供應商應遵守保育相關法規,避免企業營運相關活動破壞或污染動植物之重要棲息地,保護自然生態系環境,以維護生物多樣性。

4.8 氣候承諾

供應商應與藥華醫藥攜手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與能源消耗而努力,並盡力達到碳中和的承諾。

5 管理系統

供應商應使用管理系統,來促進持續改進並遵守本守則的期望。

5.1 承諾和責任

供應商應分配適當的資源,以闡明對本守則的承諾。

5.2 法律和客戶要求

供應商應確定並遵守適用的法律、法規、標準和相關客戶之要求。

5.3 風險管理

供應商應建立機制,以確定和管理這些原則所涉及的所有領域的風險。

5.4 文件要求

供應商應保留必要的檔案,以證明遵循本守則和遵守適用法規。

5.5 培訓和職能

供應商應建立員工培訓計畫,提供管理階層和員工適當的知識、技能和能力,以達成本守則中的期望。

5.6 持續改進

供應商應經由設定績效目標、執行實施計畫以及進行內部或外部評估、檢查和管理審核,以發現問題,並採取必要的改正措施以持續改善。